恆逸計畫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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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

 

 

 

 

 

 

 

 

 

 

 

 

 

 

 

 

 

 

 

 

 

 

 

 

 

 

 

 

 

 

 

 

 

 

 

 

 

 

 

 

基隆市環保局 2006~2010 95~99年度基隆市地下水質監測井採樣分析及地下儲槽輔導評估計畫
基隆市境內之地下水於民國89年前並未進行有系統之調查,直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後,相關作業有了明確之規定後,基隆市環保局逐年編列預算對境內可疑之高污染區進行地下水監測井設置工作,主要針對工業區、發電廠、加油站及相關高污染產業附近進行監測,藉以掌控該區之地下水質。
 
希望藉由本監測計畫執行發揮地下水污染之預警功能,確實掌握污染處理時機,杜絕污染惡化。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 2007~2011 96~100新北市土壤與地下水管理及緊急應變計畫 為掌握新北市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狀況,特針對境內土壤或地下水有污染之虞的區域進行調查及查證工作,並建立管理檔案。以預防污染事件之發生,並期能在發生時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以減輕或排除對人體、生態環境之危害。藉由本計畫的執行以確實掌握本市土壤及地下水品質,並提出必要之因應措施,杜絕污染惡化。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 2011~2012 新北市新莊區原正泰化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後續調查評估暨風險評估工作計畫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民國89年開始針對該場址進行調查,發現該區之土壤及地下水有汞污染之情形,遂依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12條之規定,於民國99年5月27日針對該區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正泰化工於民國52年設立,從事鹼氯生產,採用汞極法電解鹽水生產液鹼及氯氣,並利用氯氣與苯原料,製造有機氯農藥,生產過程會產生含汞之污泥與廢水。

根據歷年之調查發現,該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為汞,考量污染物特性、該區民情及現實因素,實有必要再行調查,並據以評估目前污染之情形及所負擔之風險。藉以掌握污染範圍及程度,並透過行政管理及風險評估之方式,弭除民眾疑慮,還民安全之起居生活。
針對新北市新莊區原正泰化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進行一系列之調查工作,後續依數據進行風險評估中之第二層次評估其對附近居民所造成之風險。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 2007~2011 96~99年度臺北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主要執行新北市轄區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監測相關工作,建立新北市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資訊,以確實掌握境內之土壤及地下水品質,提出必要之因應措施,杜絕污染惡化,藉以達成土地賡續利用及維護人民健康之目標。

一、針對既設場置性監測水井及污染場址地下水井進行採樣分析,進行持續監測,發揮地下水質變異之預警功能,以防微杜漸,掌握污染處理時機。

二、針對境內正值改善之污染場址進行巡查監督驗證工作,藉以確認污染改善工作是否符合進度。

三、民眾之環保意識日漸勃興,土水污染陳情案件及突發污染狀況之緊急應變工作日漸繁重,於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採取處理措施。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 2006~2007 臺北縣95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暨臺北縣鶯歌鎮橋子頭段103地號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改善計畫之監督與驗證工作

民國89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正式公告後,所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皆有明確且具體之指引,而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秉持土污法之精神,針對境內土壤及地下水展開全面調查,藉以掌握污染時態,防範污染可能。


一、了解及追蹤瑞芳地區地下水重金屬污染查證工作,以有效掌握污染源之情形,提供因應措施,給予縣民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二、針對本縣既設場置性監測水井及加油站地下水監測井進行採樣分析,進行持續監測,發揮地下水質變異之預警功能,以防微杜漸,掌握污染處理時機。

 

三、針對本市淡水鎮崁頂里及土壤污染之農地進行污染範圍調查與驗證之作業。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2010~2012 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原)桃園廠地下水污染整治作業之監督及廠外地下水污染範圍調查與監測計畫

民國83年6月,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原桃園廠遭檢舉污染環境,環保署遂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調查結果發現場址內地下水三氯乙烯濃度高出飲用水標準數百至數千倍。RCA於85年提出整治概念計畫,核准後據以實施。

自93年起場址內陸續進行整治技術先導試驗,並持續監測變化。本場址於民國93年被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94年RCA提出「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 原桃園廠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污染整治計畫書」,歷經多次審查與修訂,依審查委員要求,須委託獨立單位協助環保局監督整治工作之成效,以取信社會大眾。於此,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特委託專業顧問進行整治期間之監督工作。


一、於RCA場址整治期間,依據所提之污染整治計畫書,監督其整治執行過程,定期監測查驗場址內外地下水水質狀況,以確實掌握場址工作執行進度及污染整治成效。


二、辦理整治推動小組要求之緊急應變工作及相關管制作業,避免於改善工程執行過程中,因污染擴大而危及附近居民之健康及影響環境品質。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2007 96年度桃園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查證與緊急應變工作計畫

長久以來,桃園市因地利之故,開發甚早,再加上工業發展相當迅速,先後有政府或民間企業開發之工業區設立,對促進桃園地區產業升級與地方發展實有相當之助益,然在於工商發展之同時,卻也隱含著另一問題,就是眾多的工業活動所可能產生各種污廢水與廢棄物等污染物也應運而生,若未妥善防範,將對環境最終受體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之嚴重影響。

而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基於防患未然之理念,自86年起開始有系統設置地下水監測井調查監督工作,監測可能之地下水污染事件發生,積極針對縣境內之重要工業區及可疑潛在污染源,分階段設置地下水質監測井,以期建立長期水質資料並掌握水質變化趨勢,針對各污染之虞之事業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查證工作,藉以確實掌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形。

一、農地污染查驗與污染源調查:查驗受污染農田範圍、污染物鑑別、污染源調查。


二、土壤、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成果驗證:加油站及土壤、地下水污染場,完成污染整治驗證或階段性整治成效查驗,以作為場址解除列管之依據,或供整治成效查核。


三、地下水污染調查:本縣地下水污染場址與污染潛勢地區調查,本計畫將追查污染源、調查污染範圍,污染源明確者,將據以責成污染行為人,採取必要的防治措施,避免污染源擴散,並進行地下水污染整治。


四、環境污染事件緊急應變:當發生環境污染事件時,經機關通知後,廠商應於規定時間內至污染場址,調查污染情行、污染受體採樣與檢測、污染源查證及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等。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2006 95年度桃園縣地下水質監測計畫 主要執行桃園市地下水污染調查監測相關工作,建立該縣及地下水資訊管理系統,以確實掌握本市之地下水品質,提出必要之因應措施,杜絕污染惡化,藉以達成土地賡續利用及維護人民健康之目標。

 

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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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委託單位

執行年份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

台旭公司 2008 新竹市東光段981地號污染改善控制計畫書 該場址為原台灣木材防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出產木材產品,其木材產品製程需進行木材防腐程序,在製程當中會使用防腐化學物質,在環保意識尚未普遍的當時,因未設置污染防治措施或廢棄物不當堆置或處理而有可能造成本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於環保署執行「96年度廢棄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調查該場址土壤及地下水,經過二階段調查結果顯示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中砷、萘濃度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於此,本計畫初步規劃先進行土壤及地下水細密調查以掌握本場址污染現況及污染範圍,以細密調查結果後續規劃可行且有效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工作,以污染濃度得以降低至現行法規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以下為目標,完成本場址污染改善作業。

中台資源科技

2012
中台資源三廠土壤污染評估調查 為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九條第一項事業之規定,針對中台資源三廠於事業設立前完成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工作,其包含現場評估、規劃佈點、土壤採樣分析、報告撰寫等,以提供中台資源三廠報請設立所需之申請資料,並供環保局審查。

 

 

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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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年份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 

大安鄉公所 2009 大安鄉地下水監造計畫 為確保地下水監測井之施工品質,進行監測井之設計監造、調查試驗資料之審查、測量、水質採樣分析等工作。



彰化縣環保局



2006~2008


彰化縣農地土壤重金屬110筆污染控制場址監督驗證工作計畫
針對本縣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執行實質之污染改善工作。希望藉由污染改善工作之執行,使該些場址之重金屬濃度低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所公告之食用作物土壤監測基準。

於進行實際之污染改善工作時,依執行計畫實施者所定期程與工作內容,執行專案監督,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以達污染改善目的,並經驗證後確認達成農地污染改善目標,而後需進行地力回復工作,至少須達土壤養分分級適宜級以上,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解除污染控制場址列管,藉以達成土地永續利用及維護人民健康之終極目標。

 

 

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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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年份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 

 

 

 

 

 

 

 

嘉義市政府環保局 2010~2020 99~109年度嘉義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針對嘉義市土壤及地下水進行污染監測、調查及查證相關工作,逐年完備嘉義市之土壤及地下水資訊,以確實掌握嘉義市土壤及地下水品質,提供必要之因應措施,杜絕污染惡化,藉以達到土地永續利用及維護人民健康與環境安全之目標。

持續監測轄區內場置性地下水監測井,以及於嘉義市未設置地下水井之區域,以掌握嘉義市境內地下水水質變化趨勢,達到污染預防及預警功效。

配合空水廢稽查作業及擴大宣導作業,藉由實質之稽查工作,及主動性之宣導工作,將土污法之觀念深植人心,降低污染之風險,避免後續污染整治之可能,期使污染者無所遁形,有效阻絕污染擴大情形,並降低風險保障民眾及環境安全,達成雙贏的局面。

嘉義市政府環保局

2010~2011
嘉義市遠東段六筆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污染改善監督與驗證計畫 針對嘉義市公告之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遠東段418-3、428-1、470、473、474、485地號(計6筆地號,共約1.18公頃),於進行實際之污染改善工作時,依污染改善計畫之期程與工作內容,執行專案監督,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以達污染改善目的,並經驗證後確認達成農地污染改善目標,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解除污染控制場址列管,藉以達成土地永續利用及維護人民健康之終極目標。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



2006~2007


95年度台南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防治工作計畫
執行本市土壤重金屬含量可能偏高地區之土壤監測工作,預計進行20公頃農地高污染潛勢調查,並建立長期監測區域性土壤重金屬含量變化趨勢,以掌控區域性列管工廠對鄰近土壤重金屬含量之影響。

同時進行轄區內既有11口地下水監測井調查暨維護保養,期能有效發揮地下水監測之預警功能,並據以作為地下水污染管制之參考依據。
延續歷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持續進行本市境內農地土壤品質調查與地下水水質調查工作。充分掌握本市境內土壤品質狀況,以保護土壤、地下水資源及民眾之健康安全。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


2008

高雄縣路竹鄉一甲段0949-2農地控制場址監督與驗證工作計畫
路竹鄉一甲段949-2地號農地因土壤中鋅濃度超過食用作物管制標準,於96年5月23日被公告為控制場址。該場址位於路竹鄉大仁路622號工廠西側,面積為0.2882公頃,原為農用但經公告後已休耕,並不得耕種食用作物。

本計畫主要於該場址進行土壤污染改善工作時進行監督工作,並於完成污染改善後之驗證工作,包含土壤採樣及分析等項目。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

2007
95年度農地控制場址整治驗證查核計畫 針對高雄縣執行之95年度「農地控制場址污染改善計畫」,進行監督污染改善之實行進度與品質並驗證污染改善成效,以食用作物土壤監測基準為整治目標。

 

 

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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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 

中央營建 2006~2007 慈濟新竹交通評估 了解開發基地附近之交通現況,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規定辦理進行交通流量之調查。得以推理評估後續因開發行為而產生之交通衝擊。

泰竣科技公司

2006~2007
高雄廢棄物土壤及地下水調查 針對泰竣科技公司調查場址土壤重金屬及有機物污染情形之土壤採樣分析。其分析數據結果,作為提供泰竣公司報請停業所需之資料,並供環保局查驗。

 

 

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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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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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 

臺東縣環保局 2006~2008 95~96年度臺東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一、針對污染潛勢區域進行進一步查證農地土壤污染調查監測結果綜合研判分析。

二、加強可疑之土壤污染來源之管理,避免土壤遭到污染。

三、針對具污染潛勢區域之場置性監測井持續進行地下水水質監測作業,調查場址及採樣位置周邊環境現況調查,並確實記錄描述用途、周邊環境及可能之污染來源,並進行歷年相關之水質檢測資料彙整,以了解其濃度變化。